吉玛基因: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玛基因资讯
2022-06-24 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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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6-24


证券代码:430601 证券简称:吉玛基因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平街 199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电话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6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佩琢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
布的《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张佩琢、段春晓、杨丽、陈云飞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合同>及其<补充协议>》1.议案内容:

鉴于本次股票发行的需要,公司将分别与:先进制造产业投资(苏州)基金(有限合伙)、嘉兴久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协耀科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定向发行股票认购合同》及其《补充协议》。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张佩琢、段春晓、杨丽、陈云飞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定向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发行的情况,特此约定:公司现有股东对本次定向发行的股票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张佩琢、段春晓、杨丽、陈云飞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拟修订公司章程》
1.议案内容:

拟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修改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说明如下:

(1)《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54.48 万元。修改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70 万元”。

(2)《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254.48 万股,全部为普通
股。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77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上述具体金额待股票发行结束后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业务规则完善公司章程,增加以下内容: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为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答(三)》)的相关规定,针对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将在宁波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账户为公司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账户,公司将与以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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