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20
公告编号:2017-028
证券代码:430595 证券简称:唐人通服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唐人通信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唐人通信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3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公告编号:2017-012),定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5日。
二、新增临时提案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方国栋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49,33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0%)以
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
议函》,提议在 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
会上增加审议如下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 公告编号:2017-028
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此次增加临时提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经董事会审核,方国栋先生作为本次临时提案的提案人,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49,33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0%(截止到2017年4月15日),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四、据此调整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情况
(一)会议审议事项调整为: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 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8、审议《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公告编号:2017-028
9、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制定<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增加临时提案后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唐人通信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的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不变。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唐人通信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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