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4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430593 证券简称:华尔美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苏州华尔美特装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11 月 1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11 月 1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22)京 0101 民初 20188 号民事
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苏州华尔美特装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本身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3-015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北京融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为被告一的唯一股东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1 年,被告一与原告就借款形成合意并签订《借款协议》([编号:2021-07-华尔美-41],以下简称“协议”),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一出借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借款期限为 24 个月。协议第 2.1 条约定被告一应当于收到借款之日起满 12 个月、
24 个月向原告各支付一次借款利息;第 6.1 条约定,若被告一未按期支付利息,原告有权将借款利息调增至 10%,直至被告一完全支付全部应付利息;超过 60日仍未支付的,原告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
原告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向被告一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供了借款,金额为
人民币 1000 万元整,按照协议的约定,被告一应当在 2022 年 8 月 13 日前向原
告支付第一年度的借款利息,但被告一未能按期支付。原告分别于 2022 年 9 月
6 日、2022 年 10 月 14 日向被告一发出了《法务函》、《律师函》,要求被告一支
付到期利息。截至目前,被告一仍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向原告支付第一年度利息,且逾期天数已经超过了 60 日,因此按照协议约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一提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一归还借款本金 1000 万元;
2、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借款利息,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共计 122.19
万元(其中,2021 年 8 月 12 日至 2022 年 8 月 11 日期间借款利息为 100 万元;
2022年 8 月12 日至 2022 年 10 月31 日期间借款利息为 22.19 万元),以及自2022
年 11 月 1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以欠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10%的标
准计算的利息
3、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律师费 45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以上 1-3 项诉讼请求合计金额 1167.19 万元。
4、请求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因实现债权产生的保全保险费、保全诉讼费;
公告编号:2023-015
5、请求判令被告二在上述 1、2、3、4 项诉讼请求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请求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1、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苏州华尔美特装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 10,000,000 元并支付利息(以
10,000,000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8 月 12 日起按照年利率 10%计算至实际给付之
日止);
2、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苏州华尔美特装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 50000 元及保全保险费 10504.71 元;
3、驳回原告苏州华尔美特装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