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5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430572 证券简称:奥普节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年 1 月 3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张志飞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该议案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隋鹏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该议案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鉴于原董事王征先生、刘彦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一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志飞女士、隋鹏女士为新任董事候选人。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告编号:2024-006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新任董事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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