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09
公告编号:2022-027
证券代码:430572 证券简称:奥普节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8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保定市锦绣街 658 号综合车间 2-201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7 月 2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朱建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 1-6 月份的经营情况,编制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5)。
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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