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1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430572 证券简称:奥普节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保定市锦绣街 658 号综合车间 2-201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4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朱建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编制了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公告编号:2021-017
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和《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5)。
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监事会在充分征求各位监事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工作报告详细介绍了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公司经营情况、外部环境、风险因素等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结合 2020 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
公告编号:2021-017
公司编制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对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合理预计,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报告充分考虑了 2021 年的业务需要,根据客观、真实的原则进行编制,体现了强化内部管理、把握发展机遇、提高股东收益的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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