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3
公告编号:2018-010
证券代码:430561 证券简称:齐普光电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2018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包括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向上游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要确定。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吴小刚先生签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的授信申请不存在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加公司经营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