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3
公告编号:2018-007
证券代码:430557 证券简称:希芳阁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河南希芳阁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通知的时间及方式:2018年1月12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2018年1月19日14:00。
3、地点: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西区)Y6幢1单元1号2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洋洋。
6、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人数,实际出席董事人数: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8-007
公司董事马芳芳女士因个人原因已于2018年1月19日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
务,鉴于马芳芳董事辞职后,公司董事会人员将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提名闫利锋先生担任公司新任董事职务,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附补选董事简历:
闫利锋,男,198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1年7月毕业于郑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机电一体化专业,大专学历,机电工
程师。2015年4月至今,就职于河南希芳阁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闫利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2018年2月7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
事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8-007
本议案不需要提请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河南希芳阁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河南希芳阁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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