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9
证券代码:430557 证券简称:希芳阁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河南希芳阁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本次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10月10日11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会议地点: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西区)Y6幢1单元1号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审议累计贷款金额不大于2000.00万
元的贷款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交审议议案,具体议案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编号为2017-025号《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27 号《关于授权董事会审议累计贷款金额不大于2000.00万元的贷款协议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0月10日9:00-10:00
(三)登记地点:
河南希芳阁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西区)Y6幢1单元1号
2楼会议室
2、联系电话:0371-86614124
3、传真:0371-86614124-805
4、邮政编码:450001
5、联系人:任彦惠
(二)会议费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无其他费用。
(三)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希芳阁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河南希芳阁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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