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2
公告编号:2024-063
证券代码:430549 证券简称:天弘激光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苏州天弘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9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郭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5 人。
监事刘艳蕾、陈艳霞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公告编号:2024-063
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①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②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其中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③ 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天弘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苏州天弘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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