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430549 证券简称:天弘激光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苏州天弘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朝龙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郑丽军、金闲、吴小鑫、林海、朱晓虹、郭金萍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朝龙先生对
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朝龙先生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4 年公司经营管理计划,审议 2024 年度财务预算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苏州天弘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苏州天弘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合并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304,905.91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7,710,463.79 元。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有关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拟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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