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03
公告编号:2019-046
证券代码:430544 证券简称:闽保股份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林章威收到关于对林章威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林章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 年 9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8 月 30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涉嫌违规主体:林章威;
任职情况: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保股份”或“公司”)董事长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违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19-046
2016 年 12 月,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 1,500 万元定期存单为福州
盈思沣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2.33%。2017 年 12 月,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 1,500 万元定期存单为
福州晟泰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0.87%。2018 年 6 月,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为林章威 2,000 万元对外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9.04%。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在 2016 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及 2018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违反了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2018 年 10 月 18 日,因林章威未能按期偿还借款导致林章威所持有的公司
71.26%的股权被司法冻结。林章威知悉上述情况但未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迟
至 2019 年 2 月 19 日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二十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林章威作为闽保股份董事长,对闽保股份违规担保及未及时披露股权被冻结事项负有直接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对林章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警示林章威加强对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严格按照规定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董事长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方面将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董事长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财务方面将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19-046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将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林章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44 号)
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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