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09
公告编号:2018-003
证券代码:430533 证券简称:同立高科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烟台同立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烟台同立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现有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郭大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山东龙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借款暨资产抵押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山东龙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借款1000万元,并以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同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部分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具体融资和担保情况以最终合同为准。
公告编号:2018-003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回避表决情况:烟台同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郭大为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关联董事郭大为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定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备查文件
《烟台同立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同立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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