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07
公告编号: 201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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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430533 证券简称:同立高科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烟台同立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发布的《 挂
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 --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
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 等有关规定, 烟台同立高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安排有关部门专人对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 2014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 《关于烟
台同立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票发
行数量为 3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价格人民币 2.15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7525.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收购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企业及技术、建设二期工程、购买设备扩大生产、投入研发及储备战
略性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止,公司已收
到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对象缴存的股份认购款合计 7525.00 万元,缴存
银行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账户为公司一般户,账号为
853310010122700996,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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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出具了大信验字【 2015】第 3-00016 号《验资报告》。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7 日收到股转系统函【 2015】《关于烟台同立高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截至本专项报告公告日,
公司上述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时尚未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未设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亦未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本次发行的认购账户为公司的一般户。尽管此次发行未设立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管理,但公司仍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严格
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
形。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未来将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更为严格的审批程
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已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用途存放和使用募集
资金,截至本专项报告公告之日,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75,250,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 75,2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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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发行费用 1,010,000.00
收购埃克诺新材料(大连)有限公司 100%股权 25,000,000.00
二期厂房建设,以及进行原有厂区改造工程 14,918,424.45
购买设备及配套产品、 投入并研发战略性产品 26,720,428.06
补充流动资金 7,601,147.49
余额 0.0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发行股票过程中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存在提前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提前使用资金金额 29,950,007.00 元, 公司提前使用
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购买股权、补充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等。
自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来,管理层按照相关
法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业务规则要求对公司重要信
息进行真实、 准确、 完整的披露。此次由于对股票发行相关规则文件
学习不够深入,导致出现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为确保未来募集
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公将采取如下纠正和规范措施:
公司对以上事项进行内部培训和整改, 将组织相关人员系统学习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
答(三) ——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
司融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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