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30
公告编号:2022-026
证券代码:430501 证券简称:超宇环保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终止挂牌决定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2 年 8 月 23 日,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
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终止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2]452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未在复核期限届满前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9 月 7 日起复牌, 并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公
司股票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超保”。
公司将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采取措施争取使股东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公告编号:2022-026
为应对投资者诉求,公司特安排董事会秘书宿焕超先生负责投资者咨询相关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宿焕超
联系电话:13062433999
联系邮箱:1962522201@qq.com
联系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业基地布塘中路 9 号-1
为应对投资者的诉求,主办券商特安排曹国燕负责投资者咨询相关事,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曹国燕
联系电话:15817462025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