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宇环保:关于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摘牌超保资讯
2022-08-08 15: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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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8-08


公告编号:2022-023

证券代码:430501 证券简称:超宇环保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宿焕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8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 -

有限公司

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
宿焕超 董监高

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2-023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你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该行
为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宿焕超作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宿焕超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和《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宿焕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编号:2022-023

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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