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30
公告编号:2022-019
证券代码:430501 证券简称:超宇环保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起停牌。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股票因公司不能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将被强制停牌公告》(公告编
号:2022-010);后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5 日、2022 年 5 月 19 日、2022 年 6 月 2
日、2022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5.1 第(三)项之
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之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因公司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未能披露《2021 年
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将被终止挂牌的时间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含 2022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股转公司将启动强制
摘牌程序,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股转公司决定为准。
三、挂牌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股票停牌公告,公司后续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四、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为应对投资者诉求,公司特安排董事会秘书宿焕超先生负责投资者咨询相关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宿焕超
联系电话:13062433999
联系邮箱:1962522201@qq.com
联系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业基地布塘中路 9 号-1
为应对投资者的诉求,主办券商特安排曹国燕负责投资者咨询相关事,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曹国燕
联系电话:15817462025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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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