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1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430501 证券简称:超宇环保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估计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0 5% 3.1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 9.5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5 5% 19.00-31.67%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0-50 5% 1.90%3.1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20 5% 4.75%9.5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5 5% 19.00-31.67%
公告编号:2021-015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随着公司业务类型和设备类别的增加,公司新的资产类别性质不同于原来资产,原有资产的类别和折旧年限已不能涵盖公司新增资产和业务的需要。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了复核,本着谨慎经营、合理反映资状况,使用折旧年限与固定资产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会计估计变更,适当变更固定资产的类别与折旧年限。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三)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1-015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以往各年度的净利润、股东权益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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