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8
证券代码:430476 证券简称:海能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0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义务,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在统筹考虑战略发展目标及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3 月 8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03,952,198.4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09,335,027.54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84,579,8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6,915,96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19,996,780.45 元)共计 63,915,088.45 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34.18%,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如下: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现金分红的条件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在满足上述分红条件下,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公司当年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除募集资金、政府专项财政资金等专款专用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现金(含银行存款、高流动性的债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的;
2、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按既定交易方案实施的,或者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资金支出;
3、当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4、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5、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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