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0
公告编号:2020-008
证券代码:430447 证券简称:广信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公告编号:2020-008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2、本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的财务报表格式是根据国家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的财务报表格式依据的是国家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
公告编号:2020-008
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无需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不对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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