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瑞电子: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瑞电子资讯
2018-12-14 17: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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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14



山东中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5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高启龙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758,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全国股转系统的规则,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75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修订事项一:原《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现修改为:“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在根据本条第(二)项的规定非公开发行股份时,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不享有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此做出特别决议的情形除外,且公司应就该特别决议进行公告。”

修订事项二: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修订山东中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内容。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75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发行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向1名发行对象发行456.8528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5.91元/股,募集资金27,000,000.48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758,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答(三)》)的相关规定,针对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将在中国建设银行临沂市中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的正常用途,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75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增资协议暨股票认购合同>》议案

1.议案内容:



与临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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