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8
公告编号:2018-023
证券代码:430433 证券简称:中瑞电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山东中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8日10:00至12: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公告编号:2018-023
(七)会议地点
(一)临沂市高新区双月湖路282号5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全国股转系统的规则,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修订事项一:原《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现修改为:“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在根据本条第(二)项的规定非公开发行股份时,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不享有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此做出特别决议的情形除外,且公司应就该特别决议进行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3
修订事项二: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修订山东中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三)审议《公司股票发行方案》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向1名发行对象发行456.8528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5.91元/股,募集资金27,000,000.48元。
(四)审议《关于为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答(三)》)的相关规定,针对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将在中国建设银行临沂市中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的正常用途,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五)审议《关于和临沂投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山东中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暨股票认购合同>》议案
与临沂投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山东中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暨股票认购合同》。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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