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8
公告编号:2023-041
证券代码:430430 证券简称:ST 普滤得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普滤得净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苏州普滤得净化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7 月 17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1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苏州普滤得净化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主体
限公司
葛明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许梦萍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3-041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19 年 5 月,葛明明将其持有 ST 普滤得 18,000,000 股股权办理质押登记,
占比 32.55%,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2019 年 7 月,ST 普滤得补充披露相关公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长葛明明、时任董事会秘书许梦萍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
发布)第四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 ST 普滤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葛明明、许梦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3-041
公司对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自律监管措施高度重视,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苏州普滤得净化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3]65 号)
苏州普滤得净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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