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08
公告编号:2020-023
证券代码:430422 证券简称:永继电气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 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20-023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 ......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第五章 董事会 ...... 2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8
第七章 监事会 ...... 2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2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4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5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0
第十三章 附则 ...... 40
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公司于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二日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 在上海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号为 310228000531908。经公
司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股东会决议, 按截至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Yongji Electrical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金石南路 2239 号, 邮政编码: 201515。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13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 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
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十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
规定的纠纷, 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和经济效益, 造福社会。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低压电器配件,电子元器件生产加工,模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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