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5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430422 证券简称:永继电气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及线上视频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晓敏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农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27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保证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拟向农业银行上海金山支行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万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以上授信额度以本公司目前自有的上海市金山区
金山卫镇金石南路 2239 号工业厂房作为抵押。具体条款以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永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子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经营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开发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信用证及其他信贷业务总金额不超过叁仟万元,具体信贷业务期限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永继电气有限公司、张敏海、梅克存、许富军、吴昂达作为保证人,担保子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其中浙江永继电气有限公司担保
1530 万元,梅克存担保 600 万元,许富军担保 120 万元,吴昂达担保 300 万元,
张敏海担保 3000 万元。具体条款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张敏海回避表决该议案,董事张晓敏与张敏海为一致行动人,因此也回避该项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2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暨资产抵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永继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子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经营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开发区支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贰仟万元贷款,子公司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区南明路 788 号不动产作为抵押。具体信贷业务期限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提请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由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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