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5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430422 证券简称:永继电气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通讯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 9:30-11:30。
2、通讯方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通过电话通讯方式参会。
3、参会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 9:30-11:30,与现场会议时间保持一致。
公告编号:2024-030
4、表决方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电话通讯方式唱出表决结果进行表决,并签署表决票、股东大会决议等文件;并将签字文件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会后将签字文件原件寄至公司。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422 永继电气 2024 年 11 月 2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永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子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经营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开发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信用证及其他信贷业务总金额不超过叁仟万元,具体信贷业务期限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永继电气有限公司、张敏海、梅克存、许富军、吴昂达作为保证人,担保子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其中浙江永继电气有限公司担保
1530 万元,梅克存担保 600 万元,许富军担保 120 万元,吴昂达担保 300 万元,
公告编号:2024-030
张敏海担保 3000 万元。具体条款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张敏海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张敏海、张晓敏。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委托代表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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