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7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430422 证券简称:永继电气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及线上视频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9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晓敏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19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仟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 2024 年 9 月 23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担保
方式为信用担保。具体条款以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协议为准。
公司将在授信总额度内综合考虑需求与成本,确定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保函结构,以期以最低的综合资金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张晓敏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2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其他三位董事认为本次授信利率较低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董事胡永强、董事丁林华认为目前授信金额可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需要额外增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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