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3
证券代码:430422 证券简称:永继电气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浙江省丽水市设立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10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00%;
刘建中认缴出资 3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9.00%;梅克存认缴出资 4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20.00%;吴昂达认缴出资 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具体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问答(一)》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新设立控股子公司,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 1 票,弃权 1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以最终核定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本次投资涉及领域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电动大巴、电动特种车辆、电力储能系统、5G 基站、移动通讯电源、新能源储能动力电源、航天军工电源等众多行业,是公司首次进入该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刘建中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姓名:梅克存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姓名:吴昂达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永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部门登记为准)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区南明路 788 号 1 号厂房 4 车间
主营业务:主要生产新能源动力电池用正极铆钉(铝铆钉)、负极铆钉(铜铆钉)、正极极柱(铝极柱)、负极极柱(铜极柱)等各种规格品种的系列产品(以工商登记部门登记为准)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金额 比例
上海永继电气
货币出资 1020 万元 51.00% 0
股份有限公司
刘建中 货币出资 380 万元 19.00% 0
梅克存 货币出资 400 万元 20.00% 0
吴昂达 货币出资 200 万元 10.00% 0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公司与自然人刘建中、梅克存、吴昂达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签署《浙江永
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协议》,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浙江永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由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10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00%;自然人刘建中认缴出资 3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9.00%;自然人梅
克存认缴出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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