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轴股份: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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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 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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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9


证券代码:430418 证券简称:苏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审议通过《关于新制定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协助董事会开展
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
生,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战略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
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工作事宜由董
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协调。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规划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必要时,战略委员会可委托专业机构承担战略规划小组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须经董事会批准或审议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须经董事会批准或审议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有关战略规划的事项,由公司战略规划小组在咨询调研基础上,提
出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的草案,或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的评估、修订、完善方案,并提供相关的依据和基础资料,报战略委员会审核。

第十一条 有关重大投资、资本运作事项,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所属企业的负
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背景资料,包括项目初步可行性报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基本过程与步骤、项目实施的风险评估报告、合作意向文件,以及战略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等书面材料。由战略规划小组进行初审,签署评审意见,报战略委员会审核。


第十二条 有关重大融资事项,由战略规划小组根据公司规划,就具体的重
大融资方案,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提出框架方案,报战略委员会审核。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并决定是否形成正式议案提交董事会,
或者要求公司修改、完善后另行召开会议讨论。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
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两名及以上战略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召开。定期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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