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21
公告编号:2020-023
证券代码:430411 证券简称:中电方大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北京中电方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684755648
承诺主体名称 邓岳辉、刘红英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实际控
承诺开始日期
制人、控股股东履行回购承诺的开始之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
承诺有效期
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届满之日。(回购承诺申请提出的有效期)
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6 个月内。(实
承诺履行期限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履行回购义务的期限)
自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内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6 个月届满之
承诺结束日期
日
公告编号:2020-023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邓岳辉、刘红英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邓岳辉、刘红英承诺愿意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原则上按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二者中的孰高值。
1、回购相对人:未参加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对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投赞成票的股东。
2、回购请求方式:回购相对人需在回购申请有效期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地址:北京市
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12 号 1 幢 3 层,联系人:刘红英,联系电话:13911086096。
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该回购相对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承诺主体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按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二者中的孰高值;回购数量以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回购相对人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4、 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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