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6
公告编号:2018-026
证券代码:430411 证券简称:中电方大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北京中电方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2日9时。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
公告编号:2018-026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2号中关村发展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18年1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8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2日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2号中关村发展大厦公司会议室。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2号中关村发展大
公告编号:2018-026
厦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10-62971691 联系人:刘红英
传真:010-62979959 邮政编码:100085
(二)会议费用: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中电方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中电方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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