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04
公告编号:2017-041
证券代码:430403 证券简称:英思科技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武汉英思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彭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6,993,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57%。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41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房屋为公司贷款提供抵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自有房屋(房产证号为“武房权证昌字第 2014008946
号”和“武房权证昌字第2014008930号”的房产以及与该房产相对
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武昌国用(商2014)第10040号 ”和
“武昌国用(商2014)第1003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公司借
款的抵押担保物,具体事项以公司与贷款银行即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993,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华女士拟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具体事项以公司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签订的贷款担保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3,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公告编号:2017-041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
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彭华与本议案相关,故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及记录人签字确定的《武汉英思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及记录人签字确定的《武汉英思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武汉英思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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