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18
公告编号:2022-026
证券代码:430396 证券简称:ST 亿汇达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哈尔滨亿汇达电气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股权类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兴顺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顺”)设立于 2013 年 4
月 15 日,注册地为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 2386 号,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
币,其中本公司持有 92%的股权(认缴出资额为 920 万元)。
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拟将控股子公司兴顺 15%的股权转让给金圣君,双方约定交易价格为 1 元每股,确定交易价格为 150 万元。拟将控股子公司兴顺5%的股权转让给李可鑫,双方约定交易价格为 1 元每股,确定交易价格为 50 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兴顺 72%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公告编号:2022-026
30%以上。
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 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 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 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 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204.01 万元,期末净资产额为人民币 5516.04 万元,期末资产总额的 50%为人
民币 4602.01 万元,净资产额的 50%为人民币 2758.02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兴顺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493.74 万元,净资产为 1086.81 万元。 占
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6.23%,净资产的比例为23.62%。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不存在连续对相关资产进行出售的情形。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子
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公告编号:2022-026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2、自然人
姓名:李可鑫
住所:海南省 三亚市天涯区友谊路 83 号
2、自然人
姓名:金圣君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209 号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