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5
公告编号:2023-033
证券代码:430395 证券简称:ST 奥盖克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青岛奥盖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5 月 1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4 月 2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收到《民事起诉状》及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
院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作出的(2023)粤 0309 民初 8952 号《应诉通知书》、《举
证通知书》、《传票》。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小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青岛奥盖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33
法定代表人:艾忠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深圳市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民事起诉状中陈述,2013 年 7 月 2
日,原告(前身为深圳市瑞升华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青岛奥盖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t/h 硫酸铵废水 MVR 蒸发结晶设备委托设计、制造合同》(以下称《委托合同》)及《青岛奥盖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 吨/小时硫酸铵废水 MVR 蒸发设备技术协议书》(以下简称《技术协议书》)。原告已全面、适当履行《委托合同》《技术协议书》等约定义务,被告应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但被告一直怠于付款。截至目前,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 6,077,202.43 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6077,202.43 元及违约金 1,120,000.00
元【违约金 1,120,000.00 元=11,200,000.00 元(合同总价)*10%】,合计 7,197,202.43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公告费等。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本案件定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暂仅处于已被受理尚待审理环节,尚未对公司经营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33
本次诉讼暂仅处于已被受理尚待审理环节,尚未对公司财务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传票》((2023)粤 0309 民初 8952 号)。
3、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3)粤 0309 民初 8952 号)。
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2023)粤 0309 民初 8952 号)。
青岛奥盖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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