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2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430382 证券简称:元亨光电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已完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亨光电”)股东北京
中鸿智造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莆田中鸿投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莆田中鸿”)与深圳中鸿智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鸿”)
根据 2024 年 1 月 12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深圳中鸿通过特
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以 5.23 元/股受让公司现有股东莆田中鸿持有的公司合计
29,757,450 股股份,占元亨光电总股本的 43.21%。上述股份变动事项的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3)、《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办理完成了上
述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相关过户手续,相关方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持股 5%以上股东每
日持股变化名单》、《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已
完成。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转让各方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变动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北京中鸿智造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莆田中
鸿投石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29,757,450 43.21% 0 0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中鸿智造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 3,592,100 5.22% 33,349,550 48.43%
合计 33,349,550 48.43% 33,349,550 48.43%
上述股份转让非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属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后,导致公司第一大
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由北京中鸿智
造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莆田中鸿投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深
圳中鸿智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朱海涛
先生;公司一致行动人由莆田中鸿、张新庆、王占明、钟涛、深圳前海利贞鸿志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利贞鸿志”)、深圳元亨之光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亨之光”)、深圳中鸿变更为张新庆、王占明、
钟涛、前海利贞鸿志、元亨之光、深圳中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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