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0
公告编号:2018-056
证券代码:430378 证券简称:山本光电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受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资产受限情况
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订单增长,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拟向中国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1800万元(含1800万)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用不超过实际贷款金额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及部分应收账款向其质押,并由公司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周晓斌先生,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志高先生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数额及担保人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资产抵质押的必要性
公司拟用不超过实际贷款金额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及部分应收账款向中国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质押,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的贷款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详情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18-056
回避表决情况:周晓斌、王志高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用不超过实际贷款金额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及部分应收账款向中国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质押,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的贷款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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