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8
公告编号:2017-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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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30378 证券简称:山本光电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 年 6 月 12 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之规定,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该准 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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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会议表决情况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 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提交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
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
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 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 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 2017 年度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调增 593,238.90 元,“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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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外收入”调减 593,238.90 元,未对公司 2017 年 1-6 月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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