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3-01
公告编号:2019-016
证券代码:430352 证券简称:慧网通达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北京慧网通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恢复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慧网通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申请,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om.cn/)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公司股票自2018年11月13日开市起暂停转让,原定最晚复牌时间为2019年2月12日。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om.cn/)披露了《关于股票延期恢复转让暨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将最晚恢复转让日延迟至2019年3月11日。
自公司股票暂停转让以来,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程,并与相关各方讨论重组方案,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开展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
公司在股票暂停转让期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26日、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24日、2019年1月9日、2019年1月23日、2019年2月18日、2019年2月25日披露了
公告编号:2019-016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50、2018-051、2018-052、2019-002、2019-008、2019-012、2019-013。
因本次重组事项交易各方未能就交易方案达成一致性意见,公司认为目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条件暂不成熟。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经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9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2019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有关规定,经公司向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3月4日开市起恢复转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北京慧网通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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