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430347 证券简称:地大信息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武汉地大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上午九点。
预计会期 0.5 天。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347 地大信息 2020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芝兰律师事务所张扬芳、焦显光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东路 1 号软件产业 4.1 期 B1 栋 15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对 2019 年董事会工作汇报。
(二)审议《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及其他信息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
(三)审议《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在收入、利润上均较去年同期有较大的提高,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财务对 2019 年公司各项完成指标作出决算。
(四)审议《关于<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结合 2019 年年度公司财务决算,针对市场变化作出 2020 年财务预算。
(五)审议《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完成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为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公司决定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审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需求,拟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七)审议《关于<2020 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在工作架构、人员分工上进行了调整,综合市场变化、财务状况对公司作出 2020 年工作计划。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意见。
(九)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的要求,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
(十)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要求,修订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应
内容。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要求,修订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应内容。(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的要求,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应内容。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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