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31
北京朗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 项 审 计 报 告
绍鉴湖专审字(2024)第 011 号
绍兴鉴湖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SHAOXING JIANHU UNITED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P.
关于北京朗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绍鉴湖专审字(2024)第 011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朗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威视讯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绍鉴湖会审字(2024)第 005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1007 号)要求,现将朗威视讯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14,415,211.49 元,
本公司股本总额为 13,213,000.00 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股本总额;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1,572,810.09 元,本年度经营活动净流量为-3,038,747.91 元;本公司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同时经营活动净流量也连续三年为负,上述资产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表明公司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出具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恰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
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朗威视讯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朗威视讯公司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且财务报表附注二、(二)中已对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1 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规定,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是适当的。
上述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绍兴鉴湖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1
(盖章)
中国·绍兴 中国注册会计师:2
二○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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