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6
上海欧萨评价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1
第三章 股 份 ......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4
第一节 股 东...... 4
第二节 股东大会 ......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 董事会 ...... 19
第一节 董事 ......19
第二节 董事会 ......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6
第七章 监事会 ...... 28
第一节 监事 ......28
第二节 监事会 ......29
第八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30
第一节 信息披露 ......30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31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2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3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4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34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3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38
第十三章 附则 ...... 3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上海欧萨环境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并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欧萨评价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 720 号 6 幢 5 楼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404,975 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公司住所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它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对客户的资产、项目、产品和体系进行质量、健康与安全、环境和社会责任管理,为客户创造经济价值,从而降低经营风险并提高经营绩效。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安全评价业务;检验检测服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认证服务;电气安装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认证咨询;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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