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1
证券代码:430315 证券简称:众联信息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武汉众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及参股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武汉众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众廉科技”)80%的股权(认缴出资额400万元,实缴出资额300万元)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戴雪琼。该股权受让后,公司不再承担实缴出资义务,实缴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戴雪琼承担。本次转让相关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将公司所持有的参股公司北京众捷创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众捷创联”)7.08%的股权以 6 万元价格分别转让给北京富基创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微连锁(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
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6,512,197.46 元,净资产为12,663,147.34 元。本次转让武汉众
廉科技的股权交易金额为300万元,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17)012771号审计报告,武汉众
廉科技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8月31日的总资产为 3,514,844.41
元,净资产为2,423,055.34 元。本次转让北京众捷创联科技有限
公司的股权交易金额为6万元,经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众
联评报字[2017]第 1257 号资产评估报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暨公
司持有的北京众捷创联科技有限公司的7.08%的股权账面价值6万
元,评估价值0元。
综上,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戴雪琼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出售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7年 11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武汉众廉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回避票数 0 票。
本次股权转让已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17年 11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北京众捷创联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回避票数 0 票。
本次股权转让已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一
交易对手方北京富基创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待21号(住宅楼)7门731室,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待21号(住宅楼)7门731室,法定代表人为魏健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0.00元,营业执照号为911101057609342957,主营业务为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软件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技术推广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二
交易对手方微连锁(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3号楼1605,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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