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关于对北京维珍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问询函
公司一部问询函【2024】第 016 号
北京维珍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珍创意)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维珍创意董事会以 4 票同意、1 票
反对的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就你公司因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导致新增关联方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予以追认。
2023 年 2 月,你公司以 11,220 万元收购北京碧海能源
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碧海能源”“子公司”)51%的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北京碧海能源的主营业务为油气化工专用设备销售及大气污染物控制技术等,2023 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6,704,091.17 元。北京美丽神州生态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神州”)为北京碧海能源持股 29%的股东,你公司新增美丽神州及其控股子公司河北碧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碧海能源”)为关联方。
你公司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内容为委托加工及资金拆借。委托加工方面,子公司 2023 年委托关联方河北碧海能源加工金额合计 65,206,148.05 元,其中股权交割日前已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为 61,899,181.75 元、交割日后新增委托
加工协议 3,306,966.30 元。资金拆借方面,子公司在 2023年向关联方美丽神州及河北碧海能源累计借出资金4,729,654.00 元、累计借入资金 10,740,000.00 元。
1 名董事投反对票的原因为:不认可北京碧海能源的业
务经营、关联采购。
请你公司:
1、关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详细说明子公司北京碧海能源的业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获客途径、所需业务资质、向客户提供的具体产品或服务内容、主要销售区域及客户类型,生产模式、主要成本构成、加工程序及委托加工占比等;
(2)列示子公司与关联方河北碧海能源委托加工协议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签署时间、具体加工内容、关联方是否已按合同约定交付服务、交付的具体时间、委托加工款项支付时间、交付后子公司对外实现销售的情况等;结合关联方委托加工定价依据、是否与其他供应商存在较大差异等,说明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
(3)说明子公司的收入确认方式及 2023 年上半年营业
收入为 0 的原因,并说明在未实现营业收入的前提下向关联方进行大额采购的合理性,说明子公司向关联方支付采购资金的来源,是否为维珍创意及其他子公司向其提供资金,是否存在变相进行利益输送或资金占用的情况。
2、关于资金拆借
(1)说明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资金拆借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并列示拆借资金的具体发生及偿还时间、拆借利率及具体使用安排;
(2)说明相关拆借资金是否流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企业,是否存在实质构成资金占用的情形。
3、关于反对票
说明对相关议案投反对票的董事姓名,公司主要股东、治理层就相关事项是否存在重大分歧,你公司是否回应董事提出的反对事由,或配合其开展必要的调查核实工作。
请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披露,并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 5 个交易日之内将有关说明材料发送至监管员邮箱。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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