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7-29
公告编号:2016-034
证券代码:430301 证券简称:倚天股份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北京倚天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股权质押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股东吴海峰以其持有的 1200万股股权为本次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授信期限 1 年。具体相关事项以其最终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吴海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59.05%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取得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该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照
公告编号:2016-034
《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了回避表决制度。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吴海峰 北京市丰台区*** _________ _________
(二)关联关系
吴海峰先生持有公司59.05%的股份,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股东吴海峰以其持有的 1200万股股权为本次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授信期限 1 年。具体相关事项以其质押登记证明为准。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实际控制人吴海峰先生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的目的是为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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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中关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以支持公司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倚天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北京倚天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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