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电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奉天电子资讯
2024-10-16 19: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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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0-16


证券代码:430293 证券简称:奉天电子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

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等 15 项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
效益,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和《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证券
(包括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
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证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或转出全部节余募集资金的,公司应当及时注销专户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订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要求。公司应当在三方协议签订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应当由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共同签署三方协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当视为共同一方。

第七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与用途变更

第八条 公司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前,不得使用
当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各项议事规则及本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发行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
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有如下行为:

(一)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

(二)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三)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投资;

(四)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用于违反本规定的其他用途。

第十条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以下事项时,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
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五)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六)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

(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前述(二)(三)(七)情形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以及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还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进行现金管理,经履行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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