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5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430293 证券简称:奉天电子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郑大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提名郑大存先生为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规定,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午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的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已征得本人同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午生先生为公司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430293 证券简称:奉天电子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英敏、朱西产
2024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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