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2
关于对北京威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403 号
北京威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控科技)董事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2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资金占用及经营活动现金流
你公司在 2022 年年报中披露:由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南京住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住牛)合同未执行,预付货款需退回,形成资金往来,对 2021 年度科目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进行了重分类,并补提了信用减值准备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涉及现金流量表项目同时调整。
你公司临时报告披露,2018 年到 2022 年,你公司与持股 5%以
上股东胡国庆控制的公司湖南众长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
科技)存在资金拆借, 2019 年至 2021 年年末资金拆借余额为 2019
年到 2021 年年报预付款项明细中预付长鑫科技款项余额,但 2018 年年报预付款项未见你公司预付或拆借长鑫科技款项 8,000,679.00 元,2018 年年报披露的预付款项第五名预付金额仅 63,032.35 元。2018 年
到 2022 年,你公司与南京住牛存在资金拆借,2020 年及 2021 年资
金拆借余额为 2020 年及 2021 年年报预付款项明细中预付南京住牛款项余额。
你公司自挂牌以来的可查询到的财务数据显示,2011 年至 2022
年连续 12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累计净流出44,196,141.41 元。
你公司 2019 年至 2022 年年报均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请你公司:
(1)列表分年度列示 2018 年到 2022 年与前五大预付款项对手
方的预付款项性质、签订协议情况、交易内容等情况,并详细列示由各年度由实控人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并说明 2018 年对长鑫科技大额资金拆借的会计处理;
(2)结合问题(1)分年度列示相关资金拆借事项重分类调整对公司 2018 年至 2022 年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的相关科目具体影响情况,你公司在该期间是否存在将拆借资金作为支付成本费用的款项虚增成本费用的情况,是否存在将拆借回流资金作为销售收回款项虚增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将筹资、投资活动现金流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的情况;
(3)结合问题(2)、公司经营性应收应付款项的变动情况、销售及采购付款情况等,量化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长期净流出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 2019 年至 2022 年公司主要大额预付款项
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对公司 2019 年至 2022 年年报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的具体依据。
2、关于收入确认及经营业绩
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23,869,725.81 元,同比增长63.6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69,772.31 元,同比下降1,809.59%;毛利率 0.17%,同比下降 13.72 个百分点。你公司在 2022年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酒店行业及其他行业智能硬件产品、数据服务、维保服务、技术、开发服务的商业模式获取收入”,但公司披露的前五大客户均为科技类公司,且前五大客户中仅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年前五大客户,仅第五大客户北京易智时代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 2020 年你公司前五大客户。
请你公司:
(1)列表分年度列示你公司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模式、销售产品及服务类型、下游应用终端场景、收入确认方法等情况,并说明主要客户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2)结合你公司对主要客户的合作模式、结算收款等协议约定以及客户对下游终端客户提供产品服务的结算模式,说明你公司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是否存在下游终端客户尚未验收、存在退换货情况导致你公司提前确认收入或冲回收入的情形;
(3)结合业务构成、产品及服务定价、成本费用归集和分摊等情况量化分析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毛利率及利润水平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3、关于偿债能力
你公司报告期末短期借末余额为 16,000,000.00 元,较期初增长64.95%;长期借款 7,200,000.00 元,较期初增长 52.38%;资产负债率达 87.48% ,较期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