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04
公告编号:2018-020
证券代码:430280 证券简称:京西创业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京西创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被纳
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等有关规定,在主办券商的督导下,京西创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详见链接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结果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晁龙及其控制的深圳华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如下相关情况为截止2018年7月4日: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
(一)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晁龙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1427331981********
执行法院:义乌市人民法院
公告编号:2018-020
执行依据文号:(2017)浙0782民初12281号
立案时间:2018年04月08日
案号:(2018)浙0782执44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金华义乌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1日
(二)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晁龙
性别:男性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1427331981********
执行法院:蓬莱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7)鲁0684民初3170号
立案时间:2018年03月16日
案号:(2018)鲁0684执3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蓬莱市人民法院
生成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规避执行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3日
公告编号:2018-020
(三)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深圳华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08700590-3
法定代表人:晁龙
执行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7)深仲裁字第909号
立案时间:2017年09月04日
案号:(2017)粤03执27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8日
(四)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深圳华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08700590-3
执行法院:蓬莱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7)鲁0684民初3170号
立案时间:2018年03月16日
案号:(2018)鲁0684执3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蓬莱市人民法院
公告编号:2018-020
生成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规避执行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3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解决进展情况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事项与公司经营无直接关系,暂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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