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京西创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京西创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京西创业,证券代码:430280,以下简称“京西创业”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京西创业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本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核查,京西创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以来,共发生1
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其中2016年度存在募集资金管理与存
放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的股票发行共有1次。中泰证券对京西创业本
次发行的相关资料及募集资金存放以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查验了京西创业发行股票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票发行方案、股票认购公告、验资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京西创业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银行对账单、付款凭证等资料,京西创业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京西创业于2014年 7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于2014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次发行股票1,2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20元/股,
共募集资金1,440.00万元。缴存银行为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紫竹支行,
账号:0120014170024926。
2014年 9月 1 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4)第07079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4年9月18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4】1394号《关
于京西创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上述股票发行时,公司暂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亦未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但公司严格按照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股票发行方案》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要求,公司应将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设立专户管理,并与开立专户银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6年8月31日,公司剩余募
集资金114.72万元,额度较小,公司经过与多个银行沟通未果,未
能对剩余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剩余募集资金于2016年12月
使用完毕。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但存在原董事长常达、原董事常晓飞占用的情形。2016年4月28日,公司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6)第202093号《关于京西创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说明》中对资金占用情形进行了披露。
公司不存在未取得股转系统就京西创业股票发行出具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京西创业上述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已
使用完毕(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主办券商获取了京西创业本次募集资金的银行流水明细等相关资料,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京西创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40.00
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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