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4
证券代码:430280 证券简称:京西创业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京西创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定,京西创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编制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4年7月4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发行股份数量1,200万股,每股价格
为人民币1.2元,募集资金1,440万元,且该方案于2014年7月20
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年9月1日,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4)07079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4年9月18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4】1394号《关
于京西创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缴存银行为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紫竹支行,账号:
0120014170024926。
截至2014年9月18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系
统函【2014】1394号”《 关于京西创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之时,公司未动用该笔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但是存在原董事长常达、原董事常晓飞占用的情形。
2016年4月28日,公司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6)第202093号《关于京西创业(北
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说明》中对资金占用情形进行了披露。
公司不存在未取得股转系统就公司股票发行出具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要求,公司应将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设立专户管理,并与开立专户银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6年8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114.72万元,额度较小,公司经过与多个银行沟通未果,未能对剩余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剩余募集资金于2016年12月使用完毕。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上述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包
含发行费用)1,44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0元,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40.00
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1)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设立
控股子公司,增加子公司注册资本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 1,440.00
总额(包含发行费用)
其中:员工薪酬、福利、社保及公积金 257.01
采购商品、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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